1、可见性,即指一家组织接受投诉的渠道是否是透明的和可见的。比如,一些组织口头承诺设有专门用于投诉的渠道:电话号码、网络服务、专门的部门等。但是当顾客真正要投诉时却发现找不到任何电话号码等投诉途径。所以,ISO10002规定投诉渠道一定要透明。
2、可达性,指投诉渠道畅通。这里的畅通不仅指投诉渠道的有效性,即电话有人接听,有相关人士处理投诉问题等,还要求投诉渠道能够满足所有投诉人的需要,其中就包括残疾人、儿童、老人、外国人等有特殊需要的人群。比如,如果一家组织的投诉渠道只有电话一种方式,那么对于聋哑人来讲它就形同虚设。所以, ISO10002要求应该针对所有顾客群提供足够的投诉渠道。
3、以顾客为中心,指组织应该在不违反组织其他原则的基础之上尽量满足顾客的需要。比如,很多组织在处理投诉过程中,有种种以保护自身利益为主的规定,只可以退款、不换货,或者顾客希望得到书面回复,但组织只能提供口头回复等等。
4、持续改进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,一是希望利用投诉发现的问题改进产品;二是发现投诉流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。
5、负责任,主要是组织内部管理上的问题。比如造成问题的相关责任人都要负责任,今后能够有效地改善工作等。
6、保密性指在事情没有解决之前不要公开被投诉者和投诉人身份,以免影响调查的公正性。
7、响应度指组织收到投诉后应该及时作出反应。
8、客观性代表对投诉的调查和处理要客观公正。
9、收费则表示ISO10002希望投诉渠道不要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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